通讯员 吴林芳 余文洁
小伙从微信上认识了一名漂亮“女友”,因轻信“女友”各种理由,先后向她转账4万多元,却没料到对方是个男人。12月2日,湖南汉寿县对公安局破获的网络诈骗案,一对实施诈骗的“00”后情侣进行了一审宣判。
去年10月,27岁的汉寿小伙小周点开微信附近的人,看见一女网友头像十分漂亮,是他梦想的伴侣,便添加了她的微信。女孩自称叫“刘薇”,是常德西湖人,今年21岁,大学刚毕业。添加好友后,俩人通过微信聊天,十分投缘,当确定了关系。一觉醒来的第二天,“刘薇”便声称自己奶奶生病要住院做手术,急需住院费,找小周借400元周转一下,小周二话没说立马将钱转给了她。自从小周借钱给“刘薇”后,两人的关系便更加进了步。“刘薇”也曾来酒店看过小周,并给小周送了午饭。见过面之后,小周对“刘薇”越发满意,两人在微信上聊得火热,并开始以男女朋友谈婚论嫁起来。
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小周对女友有求必应,女友先后以做双眼皮手术、抽脂、和表姐合伙做生意、房租等各种理由向他要钱,小周都陆续通过微信转给了“她”,前前后后有4万多元。临近年关,小周提出过年的时候想去女友家拜访一下,女友开始支支吾吾,以各种理由拒绝了小周。于是,两人又约好五一节一去长沙见面,就在小周准备出发去长沙时,“女友”突然给小周发了一个定位,说要去广东的妈妈那里过年。这时,小周才意识到了不对劲。
5月11日,小周来到汉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了案,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联合网监大队对案件展开调查。12月1日,民警在汉寿县城区某酒店内将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夏某抓获归案。


经查,19岁的刘某利用18岁的女友夏某的头像和照片,与小周在微信上谈“恋爱”,需要打电话或见面时,就由刘某陪着夏某一起与小周见面,并谎称他是夏某的哥哥。
12月2日,汉寿县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对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1万元;;对被告人夏某犯诈骗罪,判处罚金5千元。
(编辑:hnz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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