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姜利云
2025年7月16日上午9时30分,新化县汽车西站候客大厅内庄严肃穆。随着巡回法庭法官法槌敲响,备受社会关注的“6·24”客运事故案件在此公开宣判。经依法审理,娄底湘运公司新化分公司驾驶员曾中儒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案情回顾:2025年6月24日,曾中儒驾驶湘KG2392中型普通客车从新化汽车西站出发后,在40分钟的行驶过程中,连续实施超速、接打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达16次。尤为严重的是,其在雨天路况复杂的情况下强行超车,与对向行驶的湘KY1186大型客车发生碰撞,导致该大型客车失控侧翻至稻田,造成两车受损、多名乘客受伤的严重后果。法庭审理认定,曾中儒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且情节恶劣,依法应予严惩。
庭审教育: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以及全县客运企业管理人员、驾驶员代表共123人全程旁听庭审。庭审中,法庭围绕案件事实展开充分质证与辩论,既彰显了司法的公正权威,更以鲜活案例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敲响了安全警钟。
新化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人在庭审后强调,一是持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压实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与隐患排查治理,对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三是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加强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确保客运行业平安稳定。
下一步,新化县将继续强化部门协同,完善“政府监管、企业主责、社会共治”的安全治理格局,为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编辑: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