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蒲彦霖 黄楷
乘坐火车时,如果携带枪支弹药、弩、匕首等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不仅不能进站乘车,还已经触犯到法律。近日,在湖南怀化新晃火车站,一名大妈携带自己的“传家宝”——一枚子弹,打算进站乘车时被民警给拦了下来,还受到了行政处罚。

6月10日上午,怀化铁路公安处新晃站派出所民警正在安检口值守,突然发现在安检仪显示屏上,一个挎包内出现了一小块长柱形图像,凭借敏锐的职业感,民警立即将该挎包的主人拦下。在查验的过程中,发现在挎包内有一枚长约2厘米的子弹,民警当场将挎包主人刘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民警询问得知,涉事旅客刘某,68岁,湖南省新晃县人。这枚子弹是她父亲年轻时在靶场捡到的,因为相信子弹能辟邪的迷信说法,便将子弹作为“传家宝”传给了她,殊不知携带子弹已经构成违法,在这次坐火车过安检时被民警给查获。
经民警耐心解释后,刘某惭愧地低下头承认了错误,“我真是糊涂,相信带子弹就能辟邪的迷信,没想到已经触犯法律,万一我的子弹被别有用心的人拿去做伤天害理的事,那后果将不堪设想!”刘某说到。
铁路公安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和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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