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姜维孝 蒲彦霖
近日,怀化铁路公安处溆浦南站派出所查获一名冒用他人身份证乘车的失信旅客,该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8月19日下午15时40分许,怀化铁路公安处溆浦南站派出所接到G1696次列车乘警通报,一女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在车上被发现。列车到达溆浦南站后,民警将该女子传唤至溆浦南站派出所进行询问,据了解,该女子姓张,39岁,福建省周宁县人,承认自己知道冒用他人身份证购票乘车是违法行为,自己因投资失败,无法还清欠款,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被限制乘坐高铁出行,由于赶着回家办理业务便想出冒用他人身份证的方法,本以为成功蒙混过关,没想到最终还是被民警查获。目前,张某由于冒用他人身份证件,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铁路警方提醒,冒用他人身份证乘车属于违法行为,不仅会受到处罚,还会被记入“铁路征信系统”,影响今后乘车。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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