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靳春涛 刘亚平
9月17日,一名旅客从怀化火车站进站时,安检工作人员发现其提包里有个带刺的“大家伙”——榴莲。因违反携带规定,一时惹来了旅途的麻烦。

经了解,这名携带榴莲的男子姓郑,30岁,湖南洪江人。当天清晨6时许,他从怀化站准备赶乘坐7269次列车去黔城。在进站口接受安全检查时,工作人员发现其行包里有个带刺裸露的榴莲,便明确告知榴莲属于带有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严禁携带乘坐列车,可以采取换乘其他交通工具、交予送行人带回或者用物品包裹严实的方式携带。结果,郑先生表示采取密封包裹的方式携带。
在此,铁路警方提示:根据铁路部门最新修订的《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规定,如臭豆腐、榴莲等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因为影响到其他乘客,在没有采取严密的包裹措施下,是不能携带进站和乘坐列车的。
(编辑:hnzs2020)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