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田芳 杨静
1月7日,龙山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办公室,对经公示期满后仍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交通违法车辆依法进行集中销毁。此次共销毁车辆721辆,其中:摩托车618辆,三轮摩托车34辆,小车69辆。

自“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龙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力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了酒驾、醉驾、超员、超载、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集中销毁行动,旨在向广大人民群众表明,肃清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的信心和决心,坚决依法销毁无牌无证、拼装机动车、报废车、套牌车等违法车辆。
(编辑:hnz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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