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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辰溪:一家长将车交给14岁孩子开,拍下视频发到网上炫耀结果被交警处罚

2020-02-28 14:36:03 来源:人民交通网 字体:

通讯员 徐朝茂

家长理应是孩子的榜样,可怀化辰溪的张某明知自己的儿子还是未成年人,却将车交给儿子去开,这还不算,还将儿子开车的视频发到网上去炫耀。2 月 20 日,辰溪交警接到网友举报后,立即展开调查,并于 21 日对张某父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视频显示,当时正在驾车的是一名少年,视频字幕这样写道 "2020 年 2 月 19 日,是我收的第一个正在驾车徒弟,未成年方 14 岁 "。

虽然目前正值抗击疫情时期,路上车辆、行人稀少,但任由一个未年年少年操控驾驶车辆还是难免让人捏了一把汗。视频镜头转过来后,可以看到副驾驶位上坐着一名成年人,此人显然就是视频的拍摄者。

20 日接到网友举报后,辰溪县交警大队立即安排警力进行调查,最终确定该车的车主是辖区锦滨镇锦滨村张某。随后民警通知张某父子 21 日到辰溪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经询问,民警得知,原来 2 月 19 日下午 2 点半左右,张某看到天气好,一家人在家闷得慌,于是决定开车带儿子出去转一圈并教儿子开车。在从城南大道回家途中,张某将该车交由其儿子张某驾驶,同时还将儿子驾驶过程拍下,并做成抖音短视频发至网上炫耀。

经查,张某儿子 2005 年 10 月出生,才 14 岁,并没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合法年龄,涉嫌无证驾驶,而张某持有 C1 驾驶证。民警对张某将车交给未成年孩子驾驶的这种极不负责的行为进行严肃的批评。

辰溪交警大队 一中队队长刘曦说,张某的儿子还不到合法取得驾驶证的年龄,而家长明知他儿子年龄还小,没有驾驶证,没有驾驶车辆的资格,还将车交给他驾驶,这种行为既违法,也十分的不安全。在这里提醒广大家长驾驶员,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张某儿子无证驾驶处罚款 1000 元的处罚,因其年过 14 岁未满 16 岁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并对张某来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处罚款 1000 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一定要取得驾驶资质才能驾车上路;同时家长也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和对孩子的教育,担负起监管人的义务和责任,强化安全意识,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编辑:hnz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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