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屈金生
超载车辆违法上路被执法人员依法查扣,正常情况下,驾驶员都会在接受处罚后再领回车辆。但有的驾驶员却心存侥幸,违法私自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的车辆转移,近日,祁东何某 “神一样的操作”让他进了拘留所。

2020年3月31日凌晨2时许,衡阳祁东县何某聘请的驾驶员陈某 (未到案)驾驶自己的湘JA6xx1的货车,从黄土铺装碎石前住衡阳,途径风石堰镇紫冲村御龙湾处时被祁东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拦下。因涉嫌超载被要求前往指定地点过磅。何某因为明知货车超载害怕扣分罚款,遂告知司机陈某不予配合交警指令,并安排司机陈某离开现场。因害怕扣分罚款何某多次拒绝交警队执勤人员提出的开车去指定地点过磅的指令,并且借天晚为由,提出白天再进行处理。因何某本人拒绝开车前往指定地点过磅,聘请驾驶员陈某又被何某安排返回家中。湘JA6xx1的货车无人能够驾驶,交警大队执勤民警遂同意何某的要求将该货车停至风石堰镇紫冲村中国海油马路对面一空地处,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用地锁锁住货车左侧前轮后离开现场处置其他事件。何某在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离开现场处置其他事件后,私自将地锁打开,并将货车开离现场。
经公安机关查实,违法行为人何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祁东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何某行政拘留五日。
民警提醒:超员超载超限车辆上路行驶,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极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请勿超员超载超限。违法车辆被暂扣后,必须在依法处理后方可取回车辆!转移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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