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许宏炎
5月8日,常德津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上路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被依法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当天20时25分许,21岁的澧县籍驾驶人杨某,驾驶自己4月新买的白色奔驰牌小型轿车送女友回津市,途径津市车胤大道时,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被津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新洲中队查获。面对交警检查,杨某起初声称自己是4月份购买的新车,还未领取机动车号牌,只有临时号牌。当细心的执法民警发现其临时号牌早已于5月2日过期时,杨某竟在一旁惊叹民警眼力好。在进一步的检查中,民警发现杨某藏匿于车辆后备厢的一号牌为湘A818**机动车号牌,经查询正是公安交管部门对杨某新车所核发的机动车号牌。铁证面前,杨某才吐了“真言”,原来4月28日,杨某就已在长沙申领到该机动车号牌,杨某自认为疫情还未完全解除,交警肯定查得不严,其自认为临时号牌字比较小,交警也不会仔细查看,心存侥幸的他为了逃避电子警察抓拍,便将正式机动车号牌藏了起来。
执法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杨某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杨某当场后悔不已。
津市交警温馨提示,机动车临时号牌,是指在机动车未取得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机动车号牌之前,作为机动车准予临时上路行驶的证明。它的法律效应和正式机动车号牌是一样的,但在取得正式机动车号牌后临时号牌即作废。车辆上路请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自己和他人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望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使用机动车号牌,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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