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屈金生 彭俊操
近日,祁东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起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于2020年06月16日13时12分许,匡某某驾驶道爵牌电动四轮车从祁东县步云桥镇开往祁东县步云桥镇鸟塘村,途经祁东县步云桥镇乔堂村3组地段左段弯时,遇邹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从祁东县官家嘴镇往祁东县蒋家桥镇方向行驶,两车相撞,造成邹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祁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对肇事司机匡某某采取强制措施,在通知匡某某的女儿匡某莉因其父亲涉嫌交通肇事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同时,征求其是否愿意与受害者家属就民事赔偿进行调解的意见。匡某某的女儿匡某莉从外地赶回祁东后,表明其愿意替父亲出面与受害者家属进行协商。祁东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依法将赔偿项目及标准进行告知,并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宣讲。同时,把肇事司机邹某的配偶系精神病患者,有一女已成年,但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儿子需要抚养等情况进行了说明。受害者家属在调解过程中体现了高姿态,并表明,受害方鉴于匡某某家庭实际困难愿意在赔偿方面作出适当让步,如双方就赔偿事宜调解清楚,也愿意对肇事司机匡某某表示谅解。同时,希望匡某某能早日回归家庭,让未成年的小孩得到照顾、恢复学业。在调解过程中,匡某某的女儿尽自己所能,积极筹集赔偿资金。
此案经两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本起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部分得到圆满解决。
(编辑:hnzs2020)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