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玫 罗倩
7月3日,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执法局、路政部门在辖区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严查货车超限超载运输。行动中,成功查获1起货车严重超载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保障了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当日下午17时许,二中队交警在西一环路段进行整治检查时,发现一辆渝D5***0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缓慢,车胎有变形现象,且用黑色油布遮挡货箱,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见此险情,交警立即依法拦停,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过磅检查,该车核载质量为15370千克,实载高达82760千克,超过核定载质量的100%,可谓一辆典型的超载“百吨王”,属于严重超载行为。
执勤交警当场责令驾驶员田某某(男,龙山人,持有B2驾驶证)将超载货物卸载转运,并对其驾驶货车超载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教育和处罚。田某某交代,他为赚取运输利润,抱着侥幸心理,便大胆行驶超载货车,还用黑布遮挡货箱内满载的货物以逃避检查。经过交警的现场批评教育,驾驶员田某某对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有了清晰的认识,后悔不已。

最终,田某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4条第1款“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的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2款,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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