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肖倩 通讯员 肖文斌
8月1日13:20 ,陈某驾驶湘DFXX27小车从村道驶入九龙大道时与袁某(未戴头盔、穿拖鞋)驾驶的无牌摩托车相撞,所幸袁某在碰撞落地时头部没有直接接触到地面,没有造成大的伤害。

衡山交警提醒: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同时,驾乘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骑(开)车不要穿拖鞋,因为,并不是每一次都有“幸运之神”的眷顾。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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