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邓铁辉 通讯员 候迁和
9月3日18时10分,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君山大队接到报警称,一辆湘F牌照的小车在353国道君山区工业园路段冲下了路边的沟里,请民警到现场查看情况。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白色小车撞在路边沟里的一棵树上,车辆损失严重,一男子站在车旁的路边,身体并无大碍,民警随即上前询问情况。原来该男子姓华,是白色湘F牌照小车的驾驶员,今天下午16时45分,驾车从华容出发前往岳阳,因没有休息好,途经君山区工业园路段时,精神不振,打了一下盹,正好此路段是一段弯道,车子便一头扎到了路边的沟里,撞到了沟里大树才停了下来。幸运的是,男子系了安全带,虽然撞击力度很大,安全气囊也已经弹出,但男子除被安全带勒痛了外并未受伤。

华某称,自己只是一眯眼,才几秒钟,车子就冲到沟里了,还好系了安全带,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经民警现场勘查取证,认定华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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