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肖倩 通讯员 王四清 肖文斌
10月22日10时22分,衡山交警大队店门中队接到110指令:在店门镇石门桥路段,一辆二轮摩托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

接到指令后,店门中队指导员吴探军带民警赶赴事故现场,在事故现场一辆电动三轮车侧翻在路上,三轮车驾驶人受伤坐在地上,二轮摩托车已驶离。于是一组民警将伤者送往医院,另一组负责现场勘察、调查。
现场没有留下任何可用的物证痕迹,现场监控视频也只能看到两车相撞的场景,车辆号牌看不清楚。当天下午,在南岳分局网安大队的协助下,民警对南岳、店门沿途多处监控进行了查看、比对,终于一辆牌照为湘D3XX05的摩托车进入了警方的视线,民警立即对该车的行车轨迹进行了追踪,很快锁定了肇事嫌疑人陈某。根据陈某的身份信息,在新塘派出所的协助下,民警与其取得了联系,通过政策宣传,陈某于10月23日下午到中队投案,并供述了整个案发逃逸的经过。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处理中。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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