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肖倩 通讯员 冯朝晖
11月17日,车主林某接到衡山交警的电话:“你好!我们是衡山县交警大队开云中队事故处理民警,因你于11月14日晚撞坏路边车辆,请你立即到衡山县交警队来接受处理”。
时间退回到2020年11月14日,当晚七点二十五分,一辆小车在衡山县开云镇环先路掉头时因操作不当与停在路边的另一辆小车相撞,因当时天已暗,路边也无监控,司机毫不犹豫的选择了驾车离开,可没想到的是整个过程被跟在其后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拍到,后车车主向交警提供了行车记录仪资料。衡山交警根据资料,并通过系统查询,随即与肇事逃逸车辆湘AJ2XXX的车主林某进行了联系。
林某接到电话,立即赶到衡山县交警大队,向对方车主承认了错误,赔偿了车辆损失。对方车主的权益得到了维护,这得感谢路过的好心司机。
衡山交警在此提醒驾驶员朋友:开车出行要谨慎驾驶,注意安全。如发生交通事故不要回避,请立即报警或联系对方车主。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将拒绝赔偿,交警部门还可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并处15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对有行车记录仪的车主,发现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时请及时向交警提供视频资料,您的正能量,会更好的维护交通安全,打造文明交通。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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