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龙 吴叶萍
机动车号牌就犹如居民身份证明一般,是车辆的“身份证明”。为了逃避处罚,个别驾驶员套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这不仅属于违法行为,也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近日,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就快速查获了一起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案件。

11月24日9时许,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桃花江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顽瘴痼疾”和“一盔一带”集中整治行动时,在S206省道文家渡路段处发现一辆悬挂“湘A95W66”号牌的灰色面包车涉嫌改装改型,民警立即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中,该车驾驶人无法提供所驾车辆任何合法手续,民警通过查询后发现,登记备案的“湘A95W66”号牌车辆特征与该车不符。经询问,驾驶员罗某某(男,25岁,湘乡市金石镇人)供述:“湘A95W66”车牌是他在自己的废品站里一台报废车上取下来的,其所驾面包车实际号牌为湘C7X336,该车逾期未年检。
经过调查取证后,11月27日,驾驶人罗某某因涉嫌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即套牌)、改装改型等交通违法被依法处以驾驶证一次性记 12分,罚款 4000 元的处罚。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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