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白杨 邓佳
6月13日21时左右,湖南高速集团岳阳分公司周家店路政大队接到报警,称G56杭瑞高速岳常段西往东方向K969+130M处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造成路损,大队队员卓文诗、刘清迅速出警。
抵达事故现场后,只见前方被追尾的黑色小车车头撞在了路肩防护栏上,损毁严重,后方追尾小车车头损伤也不小,但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卓文诗和刘清见现场没有摆放任何安全警示标志,立即将两名司机引导至防护栏外,随后在事故车辆后150米处摆放安全锥筒。紧接着,两名司机开始讲述事故发生的过程。
两名司机都是女司机,据前车司机讲述,自己从长沙出发前往西洞庭,驾驶了整整一天,已十分疲劳,没有休息好便继续上路,疲劳驾驶撞上了路肩的护栏。发生事故后,该车并没有打开双闪或者摆放警示标志对后方来车进行警示,导致后方来车躲闪不及撞上了前方事故车辆,造成了二次事故。而据后方追尾司机描述,自己在慌张之中,把油门当作了刹车,狠狠撞上了前车,导致前车在受损之后,又被撞出去几十米。

在交谈过程中,卓文诗和刘清发现,两名司机竟然都是穿着拖鞋开车,而穿拖鞋开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果然,高速交警在事故责任划分时,原本因前车未警示造成追尾应由前车负事故全责,但因后方追尾小车司机穿拖鞋违反了相关规定,最后双方责任平分。

惊魂未定的两位司机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更是后悔不已,表示今后再也不会贪图舒适穿拖鞋驾驶车辆了。
湖南高速提醒广大驾驶员,拖鞋虽然轻便舒服,但是穿拖鞋踩刹车时极易出现脚底打滑、踩不实,甚至踩不到刹车踏板等情况,严重影响行车安全。因此,建议喜欢穿拖鞋出门的驾驶员,可以备一双平底鞋开车时换上。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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