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汤艳
为扎实推进“减量控大”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公安部交管局、省交管局整治行动要求,进一步打击非法超限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预防交通事故发生,近日来,衡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从严治理,加大对超载、超员、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消除道路交通隐患,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现曝光近日查处的两起“百吨王”违法车辆:
车牌号:湘DB***6
查处时间:8月14日09时49分
违法人:陈某任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质量100%
处罚: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
查获经过:8月14日09时49分,陈某驾驶牌号湘DB***6重型货车,行驶至洪市镇被衡阳县交警大队四中队执勤民警拦下检查。经检测,核载重量16100kg,实载100800kg,超限率达100%以上,堪称名符其实的“百吨王”。民警依法予以陈某驾驶证记6分,罚款1000元,并要求其将超载货物进行卸载转运。


车牌号:湘DC***6
查处时间:8月12日19时46分
违法人:刘某国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质量100%
处罚: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
查获经过:
8月12日19时46分,刘某驾驶湘DC***16重型自卸货车行经S336线樟树乡衡利丰路段被衡阳县交警大队一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核载重量31000kg,实载101140kg,超限率达100%以上。民警依法予以刘某驾驶证记6分,罚款1000元。



超载行驶会使轮胎发生变形,极易发生爆胎、刹车失灵、钢板弹簧折断等险情,超载的大货车就是道路上的“定时炸弹”。衡阳县公安交警将切实加大重点时间、重点路口的治理力度,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坚决做到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希望广大货车驾驶员能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不超速、不超载,坚决杜绝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避免让货车变“祸车”!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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