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效加强交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我市新增4处交通违法抓拍电子监控设备予以公示,于2020年10月8日正式启用,对闯红灯、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闯禁行、不礼让行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录入,具体地点公示如下:
一、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
1、中联大道与创业路交叉路口;
2、孟姜女大道与胥家湖路交叉路口;
二、其他违法抓拍系统:
1、孟姜女大道与车胤大道交叉路口(抓拍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车辆);
2、省道307 7公里100米(抓拍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车辆)。
为此,敬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示!
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9月22日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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