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屈金生
2020年12月13日21时30分许,唐**驾驶湘D6**16小型轿车载唐**、屈**俩人,沿322国道由东往西行驶至潇湘路路口左转弯掉头时,遇周**驾驶湘D6**78小型客车沿322国道由西往东直行,因唐**驾驶机动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致使两车相撞,选成唐**、屈**俩人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原因分析, 唐**驾驶机动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属于严重过错行为是造成此事故的一个原因,周**驾驶机动车在未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是造成此事故的另一个原因。

交警提示: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在路口要停车瞭望,让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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