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舒莎 庄鹏
“警察同志,我来自首!”7月6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李某某来到沅陵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投案自首。
4月30日,县移动公司工作人员报警称:公司仓库外的两卷价值4万余元的光缆线被盗了。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缜密的侦查工作,通过对现场的细致勘查和摸排走访,路铺设施工队的工人杨某和李某浮出了水面。民警紧跟这条线索,顺藤摸瓜,查出了光缆被盗的起因和经过。案件水落石出后,民警准备对杨某和李某实施抓捕。此时,杨某和李某却早已不知所踪。为了尽早破案追赃,民警继续追踪杨某和李某的下落。
7月2日,民警得到可靠消息,杨某返回了沅陵县城,并在城东辖区一小区落脚,李某则是潜逃到了溆浦县暂避风头。民警兵分两组,将杨某和李某一举抓获。到案后,杨某和李某如实交代:4月29日22 时许,两人驾驶自己的厢式货车,到移动公司仓库盗取了两捆光缆。随后,李某联系到溆浦县的买家,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李某某。
7月6日,李某某得知杨某和李某落网的消息后,几经思量,最终决定带着被盗的光缆线来派出所投案自首。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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