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郑辉 肖倩 通讯员 赵四荣 程建铭
1月29日,衡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和网安大队查处一起虚构疫情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
经查: 1月25日晚7时,胡某姣(女,46岁,泉溪镇老龙头村人)、之子胡某洋(男,18岁,泉溪镇老龙头村人),将花桥镇政府发布的疫情情况修改编撰成泉溪镇有6例确诊病例,并于26日进行封路的虚假疫情信息,发布在其家族群里(群内26人)。胡某姣看后转发至邻居群(群内181人)。26日上午9时,胡某洋获悉后,自行辟谣,但该谣言已在泉溪镇流传,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1月28日,县公安局依法传唤胡某姣,29日上午胡某洋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鉴于胡某姣、胡某洋母子认错态度好,对胡某姣予以教育训诫,对胡某洋予以罚款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此时正是抗击新型肺炎疫情关键时期,请关注权威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抗击疫情的良好社会环境。
(编辑:hnz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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