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舒源 蒲彦霖
2021年1月5日,怀化铁路公安处怀化南站派出所民警正在安检口处执勤,发现一男子试图携带氧气瓶进站,在民警的宣传教育下男子放弃该错误想法。

当日,民警发现安检口的行李安检仪处有一个钢瓶,拿起才看清是一个氧气瓶,于是向旅客询问是谁携带的,男子罗先生伸手示意是自己的。经了解,罗先生想要回家烧猪肉,所以就准备带一个氧气瓶回家,经过民警多番解释和耐心教育宣传,罗先生表示会遵守铁路规章制度,联系亲友将这个氧气瓶带回。
铁路公安提醒广大旅客,请勿携带以下违禁物品进站上车:1.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2.易燃液体;3.易燃固体;4.自然物品;5.易湿易燃物品,其中氧气钢瓶属于危险品,会爆炸能助燃,禁止携带上车,若特殊情况确实有需要,可以携带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还可以提前拨打电话联系12306,进行咨询沟通。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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