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舒源 蒲彦霖
1月14日,怀化铁路公安处怀化南站派出所民警根据警务平台指令,从G1757次列车上接到一名涉嫌冒用居民身份证的男子,经调查核实,最终处以罚款500元。

当日,怀化南站派出所值班室接站车交接平台指令,称G1757次列车上有一男子冒用他人身份证购票乘车,值班室安排民警立即前往列车即将停靠的3站台,等待列车到站后向乘警了解具体情况,进行交接处理。经了解,男子李某是被“限制高消费”的失信人员,无法使用本人身份信息购买高铁票乘车,李某想起之前捡到过一张别人的身份证,就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想用捡到的身份证买票乘坐高铁,不料在列车上被乘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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