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龙丹 蒲彦霖
3月1日,一女子因携带危险物质进站乘车,被怀化铁路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3月1日12时许,怀化铁路公安处怀化站派出所值勤民警高军在怀化站进站口督导案件工作时,接到旅客行李内发现异常的预警通报,经过开包检查,民警在旅客张某随身携带行李内发现一瓶220克的丁烷气体罐。

经查证,旅客张某是怀化辰溪人,此次乘坐k534列车前往杭州务工,携带丁烷气体罐是为了在杭州烧腊肉吃。张某自称,并不知道
丁烷气体罐属于危险物质易燃易爆品,不能携带进站乘车,在民警的教育下,张某认识到错误并保证不会再这么做。
据了解,针对春运期间客流上涨,怀化车站派出所进一步强化了安检查危措施,在加强岗位培训及督导检查的基础上,严格对各类行李物品和可疑人、可疑物的检查卡控,严守安全屏障。
在此,怀铁警方再次提醒广大旅客,安检查危工作关乎每位旅客的切身安全,为了您和他人的旅途平安,乘车出行,请务必检查好自己的行李物品,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违禁品进站乘车,并自觉接受安检。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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