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石鑫培、宋立里
近日,河南邓州一名男子乘坐火车前往东莞打工,上车前豪饮一斤白酒,刚上车便发起酒疯,影响车厢秩序,乘警上前制止,他竟挥拳相向,攻击乘警,最终被乘警制服,并被长沙铁路公安处以“袭警罪”刑拘。

3月21日22时许,长沙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值乘、洛阳开往深圳方向的K535次列车硬座车厢内传出吵闹声,乘警接报后迅速赶往该车厢查看。原来,旅客杜某果为河南邓州人,购买当次邓州至东莞车票。当日晚餐,他与朋友饮酒后上了火车,刚落座不久,酒劲上头耍起了酒疯,不断拍击桌子、大喊大叫,其他旅客上前劝说均被他骂回。乘警在与杜某果沟通时,他仍然不断吵闹,乘警将杜某果带至餐车进一步调查,乘警在进一步劝说时,杜某果突然起身一拳打中乘警下颚,乘警迅速将其制服,并使用约束带将其约束。22日4时许,乘警将杜某果移交长沙铁路公安处常德站派出所审查。
经审讯,杜某果一直闲散无业,2005年曾因抢劫被判刑7年,出狱后也有悔改,并四处打零工,此次本准备前往东莞打工,出发前与朋友喝了一斤白酒,没想到刚上车就酒劲上头,撒泼打人。
据了解,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明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为袭警罪,这是首次对袭警单独设置法定刑,最高刑期7年。目前,长铁警方以“袭警罪”对杜某果刑事拘留,他也是长铁公安以“袭警罪”刑事拘留的第一人。
铁警提醒: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对抗警察执法的借口。无理取闹、恶意阻挠甚至以暴力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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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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