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怡昕 许又林
近日,怀化铁路公安处洞口站派出所查处了一起携带汽油进站乘车的案件。

5月11日14时20分许,洞口站民警通过安检机发现一名男性旅客的手提塑料袋中有一瓶装满不明液体的矿泉水瓶,经开包检查,确认瓶内所装液体为汽油。经查,该男子姓张,今年59岁,湖南省洞口县人,原本打算于洞口站乘坐高铁去安江东务工。据张某解释说:因赶车比较匆忙,以为该瓶内装的是矿泉水,没有仔细查看,便误将装有汽油的矿泉水瓶带入高铁站内乘车。
经称量,张某携带的汽油有560毫升。张某因携带危险品进站,涉嫌非法携带危险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铁路警方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两日的处罚,并收缴其非法携带的汽油。
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汽油、煤油、油漆等物质都属于易燃易爆物质,一旦带上火车或高铁容易引发火灾甚至有爆炸的危险。请各位旅客出行前一定要仔细检查携带的行李,防止易燃易爆危险品混进其中,以免在耽误自己出行的同时危及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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