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邓铁辉 通讯员 陆晔
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巩固2020年“减量控大”取得的成效,预防和遏制突出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2021年岳阳交警发力严查严管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推动“减量控大”工作落到实处。1月份以来,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97692起,行政拘留55人,刑事拘留17人,终生禁驾2人,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防控态势持续平稳向好。

在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中,超速8085起、超载552起;面包车超员142起、客运车辆超员140起;无证驾驶1035起;闯红灯7892起;未系安全带5326起;酒驾、醉驾417起。
交警通报了1月份以来100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湘F6C317、湘F0LS69、湘F98A13、湘F80666);3条以上违法未处理危货运输车辆及所属公司(湘FA9053、湘FA0511岳阳市明达物流有限公司,湘F24196岳阳市昌宇物流有限公司);10条以上违法未处理重型货车及所属单位(湘FA9781岳阳双成物流有限公司,湘FA9616岳阳市圆通管业有限公司,湘FB5892岳阳卡之家物流有限公司)。

典型案例:近日,汨罗交警在高泉中路巡查时发现一辆湘F8***3的小车存在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的违法行为。询问中,驾驶人岑某阳无法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经查,岑某阳机动车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23.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进一步调查发现,岑某阳曾于2014年4月17日、2019年11月13日、2020年5月20日均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汨罗交警大队查处,且在第二次酒驾被查时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目前,岑某阳因无证驾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交警部门提示,酒后驾车轻则罚款记分吊销驾证,重则车毁人亡害人害己,请明智饮酒,拒绝酒驾,生命只有一次,酒驾不可“尝”试!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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