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卜雅玲 蹇漍桦
日前,桑植县交通警察大队重拳出击,在持续开展的春季周末夜查专项整治行动中,连续查处2起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3月12日20时18分许,桑植籍男子向某在桑植县澧源镇某小区自己家中与好友小聚饮酒后,驾驶号牌为湘KG8**的普通两轮摩托车前往瑞塔铺镇,途径澧源镇帅乡路环保局路段时,被正在进行夜查专项整治行动的澧源交警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驾驶员向某的酒精检测结果为68毫克/100毫升;经查证,驾驶员向某曾于2019年10月6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经询问,向某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3月13日20时48分许,湖北省鹤峰籍男子谷某酒后驾驶号牌为湘GG01**的小型轿车,途径桑植县澧源镇廊桥路段时,被正在此处开展夜查专项整治行动的陈家河交警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驾驶员谷某的酒精检测结果为29毫克/100毫升;经查证,驾驶员谷某曾于2019年12月26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予以处罚;经询问,谷某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目前,驾驶员向某因二次酒驾已被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0元,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驾驶证考试的处罚;驾驶员谷某因二次酒驾、准驾不符已被行政拘留3日,罚款3000元,并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驾驶证考试的处罚。
桑植交警温馨提醒:请广大市民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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