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周洪彬
3月21日上午,衡阳市交警支队珠晖大队二中队负责人幸建科带领中队民辅警在辖区巡逻时,对一辆灰色湘D牌小车进行例行检查,驾驶员邹某某开始佯装配合,停车从窗户将自己的驾驶证及行驶证交给交警检查。趁交警不备,欲驾车逃跑,被交警发现,将其抓获。

经查,邹某某自己没有驾驶证,交给交警的驾驶证系假证,证件上面是的准驾车型为自动挡车辆,而邹某某驾驶的为手动挡车,车上保险标志也是套用其他车辆。另民警发现该车辆有效期至2020年11月30日,机动车状态系“逾期未年检”,车辆共计14条违法未处理。

珠晖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邹某某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使用其他车辆保险标志、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五项违法行为,处(9200+双倍保额)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20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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