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龙 李腾云
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再次上路行驶,给驾驶人和人民群众都埋下了安全隐患。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近日,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苦口婆心劝导三日,车牌为湘H5**61的低速货车车主终于主动从外地赶回桃江交警部门办理报废手续,这一交通安全隐患得以彻底消除。

3月25日,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上级指令,一台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已发督办公告牌证作废的低速载货汽车近期在桃江县三堂街镇出现短暂行驶轨迹后,就再也没了踪迹。该大队三堂街中队民警立即核实车辆信息,确定车主为周某军(男,桃江县三堂街镇人),并通过周某军在修山镇工作的亲戚规劝周某军尽快前来办理报废手续,但周某军声称自己的货车仍可以上路行驶,并以自己远在外省务工为由,拒绝处理该车。
随后,三堂街中队中队长刘光跃成功与周某军取得联系,并开始苦口婆心般的规劝。三天下来,刘光跃通过电话向周某军宣讲法律,为其分析如果不尽快报废手续将对自身及他人带来的风险隐患。终于,3月28日,车主周某军答应从外省赶回桃江,前来处理此事。次日下午,周某军主动办理了车辆报废手续,按程序对其车辆进行了切割解体,这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以彻底消除。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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