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陈玫、田梅
4月3日晚,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严格按照上级机关的统一部署,在辖区全力开展酒驾醉驾夜查统一行动,此次夜查行动共出动警力120人,检查车辆2100辆,查处饮酒驾驶1起,涉嫌醉酒驾驶2起,涉牌涉证2起,其他违法20起。极大的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了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典型案例:
4月3日晚9时36分许,执勤交警开展夜查时拦下一辆号牌为湘UV2***的小型轿车,经初步检测,驾驶员有酒驾嫌疑。随后,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91.8mg/100ml,涉嫌醉酒驾车,并对其进行抽血送检。
4月3日晚10时34分许,执勤交警正在西一环黄连洞外路段开展夜查,拦下一辆号牌为湘GF7***的男士二轮摩托车,经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该驾驶员酒精含量达118.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并对其进行了抽血送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一经认定,驾驶员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此,交警提醒:酒驾、醉驾严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属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无论在何时何地,千万不要因贪杯而以身试法,切忌酒后驾驶,切勿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安全驾驶、平安出行。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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