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汤艳
4月19日17时24分,衡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交管12123平台移交的群众举报,称洪市镇一辆牌照为湘K.V***6的白色小汽车涉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牌号。

接到举报后,大队高度重视,立即部署排查。科设中队利用缉查布控系统,排查监控,结合大量线索研判分析,大致锁定了该车的行车轨迹,掌握到该车行踪,并连夜将情况告知给管辖中队四中队。
收到科设中队的情报后,四中队立刻响应,中队长聂东成亲自带队深入该车可能出现的各个地点进行排查,最终在洪市镇某居民区将其锁定。4月20日早9点,准备出门的违法驾驶人廖某被四中队布控警员当场查获。经过现场搜查,在其车辆后备箱中发现两副“湘K.V***6”牌照,证据确凿,廖某对套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针对违法驾驶人廖某套牌行为以及套牌期间所产生的电子警察违法记录,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扣留机动车、罚款4100元,驾驶证记24分。
衡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温馨提醒:假牌、套牌车的存在,不仅严重侵害广大驾驶员朋友的合法利益,也成为不法分子逃避监管的“隐身符”,给交通安全管理造成了极大的干扰,也给道路安全带来了严重的隐患。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保管好自己车辆的资料,如在朋友圈、微博等公众平台晒车时,请记得为车牌号打上马赛克。如果发现涉嫌假牌、套牌的违法行为,请及时向交警部门进行举报。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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