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汤艳
4月23日上午,市民吴先生将一面“雷霆出击,破案神速”的锦旗送到衡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民警手里,感谢事故中队民警在事故处理中快速响应、连续作战、高效破案,及时为其挽回了经济损失。

4月18日上午7时48分,事故中队接到市民吴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海英大道佳美酒店前坪停车位内的私家车右前侧有明显的刮擦痕迹,但不见肇事车辆,希望民警能帮忙查找。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万亚平同志迅速和同事赶到现场,调取佳美酒店停车场监控录像后发现,确实有辆白色小汽车在倒车时和吴先生的车辆距离很近,但由于像素和角度问题,只能看到肇事车辆的模糊轮廓,根本无法看清车牌号。万亚平同志没有气馁,通过调取周边商铺、酒店路段监控,查看车辆行车轨迹,终于确定一辆牌照为赣B.G***5的白色奇瑞小汽车有重大嫌疑。他当即电话联系了该车车主,车主孙某接到电话时还半信半疑,但还是立马停车进行了检查,果然发现自己车辆后部有明显事故刮擦痕迹。虽然当时车辆已驶出一百多公里,但孙某表示将立刻返回事故中队接受处理。
赣B.G***5小车来到事故中队后,通过比对双方车辆痕迹,民警确定两车痕迹一致,该车就是肇事车辆。经进一步核查,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该车由孙某的丈夫肖某驾驶,一家人从重庆返回江西,因为天色已晚,遂在佳美酒店休息了一晚。4月18日早上出发时,因为急着赶路,加上车上孩子吵闹,因此并没有察觉到自己刮擦了其他车辆。民警通过查看监控及赣B.G***5车内的行车记录仪,确认了驾驶人肖某陈述内容的真实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0条之规定,民警作出肖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的事故认定。当事双方就后续经济赔偿达成了一致意见。
事故得到妥善处理,而此时还不到中午。吴先生对此很是感激,他原以为这极有可能会是一场持久战,甚至不了了之。他表示:“真的太感谢我们衡阳县的公安交警了,虽然车辆的损伤并不算重,但交警以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认真态度迅速帮我破案,实实在在让我感受到了安全感”。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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