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玫 田梅
今年的5月1日是醉驾入刑十周年,恰逢“五一”小长假,群众出行高峰和聚会饮酒易叠加,道路交通压力上升,安全风险随之加大,为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稳定,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持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从4月26日起,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持续在辖区开展常态化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并对查处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全力营造“抵制酒驾,珍爱生命”良好的交通氛围,切实保障五一期间群众的出行安全。

案例一:
4月26日23时35分许,在吉首市西一环黄连洞外路段,执勤交警拦截一台湘AJ1***小型轿车。经酒精呼气检测,驾驶员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89.9mg/100ml,涉嫌醉酒驾车,并对其进行抽血送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一经认定,驾驶员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从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案例二:
4月27日00时21分许,执勤交警正在人民南路乾州古城外路段开展夜查,在对湘UN9***小型轿车驾驶员进行检查时发现,其驾驶员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50.5mg/100ml,实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对驾驶员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请广大司机朋友安全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一定要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编辑:hnzs2020)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