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凌零 莫亚丹
5月7日,衡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关中队接到某企业负责人举报,称发现其企业一辆早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教练车仍在行驶。接到举报后,城关中队迅速调看该车资料,显示车辆状态确实属于报废车标准,且存在违法未处理记录,上路行驶将会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严重隐患。城关中队立即派出警力前往处置,但到达指定地点后,该车已经驶离,不知去向。城关中队立即将该车车牌号与相关特征告知科设中队。

科设中队接到情报后,立即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对该车的行驶轨迹展开摸排,并对该车此前频繁出现的路段安排专人进行重点监控,但该车却似凭空蒸发一般,失去踪迹。
5月11日上午9时15分,科设中队通过智能交通监控系统,发现一辆小汽车已在江角路的龙湾豪庭门口违停长达两天。在核对车辆信息时,民警发现该车正是此前布控查找的报废车辆,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科设中队立即将该车位置告知城关中队。
收到情报后,城关中队民警曾宪忠立即带领辅警王雨、丁平亮、李颖赶赴现场,成功查获该报废车辆。由于联系不到驾驶人,曾宪忠遂安排拖车将该车从现场拖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之规定,该车将被依法强制报废,目前,已联系上该车驾驶人,其表示会立即到城关中队接受处理。
衡阳县公安交警密切配合、精准打击,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视为最高利益,既为企业解决了难题,又为群众及时消除了一起安全隐患。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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