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邓铁辉 通讯员 梁卓
2021年3月25日1时36分左右,岳阳市云溪区发生一起轻型自卸货车与小型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95万元。
云溪区“3.25”事故调查组认定,此事故属于一起一般交通事故。事故原因是汪某夜间驾驶湘FCU153轻型自卸货车(空车)从有围挡屏障开口进107国道未注意观察让直行车先行、连续向左变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和未确保安全;李某夜间酒后驾驶湘FAC996小型轿车未注意观察、避让不力和未确保安全。
同时,事故调查组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一是建议交警云溪大队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宣传,让广大驾驶员养成遵守交规的好习惯。公安交警部门要严管国道路面通行秩序。加大对饮酒驾驶等违法行为的重点整治,扩大管控覆盖面,增加主干道的执勤警力,加强动态巡逻管控,要在107国道重点路段增设限速标志、警示标志和测速装置。二是建议云溪街道办事处要开展107国道沿线安全隐患排查,对107国道两侧有安全隐患的开口处,要全部予以封闭。
(编辑:hnzs2020)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