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凌零 莫亚丹
6月21日,衡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三湖镇红渡村村民王某并未获取驾驶证,却长期驾驶牌号为湘D.R***5的面包车往返于村里和镇里,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了隐患。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接到举报后,五中队中队长杨海波与指导员刘栩荣迅速组织民、辅警在该车常经路段设卡严查,但一个下午过去,该车却始终没有出现。该车一刻不被查获,安全隐患就一刻无法消除,杨海波与刘栩荣当机立断,决定转换工作思路。

6月22日上午,杨海波与刘栩荣带领民、辅警来到红渡村村委会,了解无证驾驶人王某的情况。经村委会干部及周边村民介绍,王某家是低保户,他本人患有严重肝病和癫痫,基本失去劳动能力,妻子早已携带孩子离婚,父亲去世,母亲是语言障碍者。王某以前曾被公安机关查处过,但因其身体条件和家庭因素的关系,无法收监。
了解到王某的实际困难和家庭特殊情况后,杨海波一行和村干部对王某进行了约谈。见面后,杨海波耐心细致地对王某进行交通法律法规教育和安全劝导,指出其无证驾驶机动车辆的危害性,不仅严重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一旦发生事故,还得不到任何经济赔偿,岂不是让本已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杨海波采用人性化执法方法,为王某提供了两个建议:一,对其车辆进行滞留处理,待其找到买主后,再携买主一起来中队取车;二,对其车辆进行滞留处理,待其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后再来中队取回。免去对王某的其他处罚。
衡阳县公安交警的人性化执法让王某深受感动,他主动将五中队民、辅警带回家,将车开到五中队进行滞留。至于下一步是卖车还是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王某表示将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再做决定。情与法碰撞时,如何抉择?衡阳县公安交警再次做出了完美的回答。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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