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肖倩 通讯员 肖文斌
为进一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最大限度的消除安全隐患,衡山交警大队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行为的“零容忍”。6月21日晚,衡山交警大队在辖区内开展了酒驾醉驾夜查行动。

当晚七点五十分,在034县道新桥镇檀树桥村路段执勤的东湖交警中队民警对湘DSXX77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胡某平满口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40mg/100ml,胡某平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罚款15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当晚八时许,在岭坡乡四桐凹路段,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被白果中队民警拦下,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李某坤有酒驾嫌疑,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0mg/100ml。此外,李某坤还存在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衡山交警对驾驶人李某坤作出了罚款1450元的行政处罚。

在当晚的行动中,共查处酒驾4起,有效预防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衡山交警温馨提示:自觉抵制酒驾、醉驾,共建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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