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唐国军
“……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每周二为统一行动日)”日前,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一份《方案》中列出了这条整治时间表,标志着为期6个月的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正式拉开帷幕。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为了深刻汲取衡山“3.14”、祁东“5.18”较大交通事故教训而开展的,目的是进一步规范电动车、摩托车行车秩序,全力压降涉摩涉电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大队对此次专项整治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大队长阳纯卫任组长,教导员贺运国任副组长,副大队长李敬群、工会主席游水清为领导小组成员。
此次行动的整治重点为:电动自行车未注册登记上路行驶,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骑乘电动自行车(含超标车)、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摩托车闯红灯、逆行、非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加装遮阳遮雨装置、非法改(拼)装;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非法上路行驶。
为强化联动打击,大队还将充分借力整治办、道安办平台组织市监、交通、教育、城管、邮政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行动。同时,积极报告政府争取支持,严禁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使用低速电动三、四轮车从事公务、行政执法、工程作业等工作,严禁国家公职人员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对于路面查获的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观光车、老年代步车等非法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大队查明销售商后,定期集中抄告给市场监管部门,并督促依法依规对生产和销售商家予以处罚,实现对违法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行为的联动打击。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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