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凌零 莫亚丹
长期以来,农村地区因其道路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群众的法律法规与安全意识相对薄弱,一直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区,而基层交警中队一直存在警力捉襟见肘的情况。为切实延伸电动车、摩托车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攻坚战战场,将交通违法整治力度扩散到各乡镇,全面净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环境,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充分发挥公安交警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近日,衡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各机关中队为单位,抽调警力由大队值班领导带队,实行“5+2”、“白加黑”工作制,常态化下沉到各乡镇,协助基层中队在国道、县乡道路、事故易发路段查纠违法、排查隐患、教育警示等,全力做好事故预防“减量控大”。



联合整治期间,执法小分队每天披星戴月,日出而去,日落而归,顶着高温酷暑持续奋战在各乡镇大街小巷。通过在繁华路段、乡、村道入口、农贸市场等地,采取定点检查和动态巡逻的形式,对路面上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面包车存在的无牌无证、超员超载、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等行为展开整治。整治中,民警联合驻村辅警、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重点对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遮阳伞的行为进行了查纠劝导。本着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当场查获的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在登记车辆相关信息后,要求其签署《衡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执法首次轻微违法训诫承诺书》,并就地整改、佩戴好安全头盔后方可重新上路行驶。对于查获的非法加装遮阳伞行为,依法就地拆除并集中销毁。同时,利用整治契机,民警携手驻村辅警、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对广大农村群众开展交通安全教育,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宣讲典型事故案例等形式,进一步向农村群众普及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与安全出行常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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