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苏脂岚
炎炎夏日,摩托车、电动车便捷且出行成本低,逐渐成为路上的出行大军,但部分骑乘人员交通法律法规意识和自身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乱象频频出现,成为了交通治理中的顽瘴痼疾。

2021年7月8日9时9分,胡某国驾驶一辆普通摩托车搭载张某,沿常德市武陵区桃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松林路交叉路口时,遇胡某华驾驶电动自行车沿乌塘岗村由南往北行驶上桃林路左转弯,由于胡某国驾驶摩托车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在直行道路交通信号灯为红灯时,继续直行,而胡某华在左转弯时闯了黄灯,导致双方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胡某国、张某、胡某华三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此次事故由胡某国负主要责任,胡某华负次要责任。而事故中,由于三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头部都受到了不同程度地挫伤。
无独有偶, 6月28日18时06分许,蔡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常德市武陵区德山大道由北往南行驶至德山大道与崇德路交叉路口时,遇刘某驾驶轿车,沿常德市武陵区崇德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该路口,蔡某无视前方交通信号和周围道路其他正常行驶车辆,在通行道路的交通信号灯为红色时,依然旁若无人的行驶,致使双方车辆发生碰撞,双方车辆受损,蔡某全责。蔡某在驾驶电动车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头盔虽然在头上,却未扣上安全扣,碰撞发生时头盔直接掉落,未起到任何防护作用,头部多处挫伤。

交警提示:头盔的使用可以大大降低死亡率,使车祸对人的伤害减少到最小。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骑乘电动车、摩托车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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