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马辉
8月22日晚高峰,龚女士驾驶电动车从柳叶大道由西向东行驶红绿灯转弯时,因未保持右侧通行,与同方向行驶的一辆白色小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电动车主受伤。

所幸的是,龚女士戴了头盔,在安全头盔的保护下,她只是轻微擦伤,并未造成更大的伤害。

在持续开展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活动中,龚女士认识到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也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在交警部门处理完事故后,她感叹:多亏了这顶安全头盔,让她保住了性命!以后也会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依法依规安全驾驶。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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