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高云 周荣海
近日,宁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德源小学“护学”执勤时,查处一名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人。在执勤民警查询人员驾驶证及车辆信息时,该违法行为人趁执勤民警不注意,拧起钥匙加起油门驾驶摩托车“开溜”。执勤民警立即予以口头制止,但违法行为人未听劝阻,扬长而去。随后,执勤民警通过公安集成平台大数据信息核查,核实违法行为人为徐某,并电话通知徐某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罚。

接通知后,徐某经过个人反复思想斗争,自觉来大队接受交通违法处罚,并为自己抱着侥幸心理,不顾个人安危公然驾车逃脱交警处罚的错误行为做出深刻检讨,并保证今后一定积极配合交警工作,听从交警指挥,遵守交通法规,戴好头盔,做一名文明交通参与者。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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