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马媛 彭玉
2021年6月1日10时许,衡东县大浦派出所接到一起关于家庭暴力的报警。经了解得知,文某和曹某结婚两年,由于感情破裂,分隔两地,两人经常吵架。此次文某要求女方回家,而曹某因心情烦躁将文某手机拉黑。

6月1日上午,文某赶到大浦镇三才村岳父家寻找妻子曹某。但由于曹某当时不在家,文某便与其岳父岳母发生争执,并拿刀追逐恐吓其岳父,扬言“曹某不回家,就杀了全家。”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将双方带回派出所,基于维护家庭和睦、化解矛盾的角度出发,对双方进行调解并对文某粗暴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经过两个小时的劝解和沟通,文某当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岳父道歉并在民警的见证下写下保证书。
怎料,当晚19时许,文某在得知其妻子曹某回到家中后,再次来到岳父家中,一到岳父家就对曹某拳打脚踢,并用锐器戳伤曹某,民警接到报警后火速赶往现场,将曹某送医救治,并立即控制文某,所幸文某得到及时控制,未造成严重后果。由于文某屡教不改,经报县局批准,大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文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编辑:hnzs2020)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