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屈金生 许天喜
湖南祁东一男子刘某民因涉嫌袭警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3月1日施行后,祁东警方办理的首起袭警案件。
6月9日清晨6时许,祁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白地市交警中队中队长曾国雄带领民警张加林,辅警匡俊、匡文斌等人在白地市镇响鼓岭处设卡整治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行动时,犯罪嫌疑人刘某民驾驶一辆满载乘客的三轮车被拦停后,不主动配合交警执法,采取暴力抗法,殴打协警匡俊并造成匡俊轻微伤,同时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堵路造成交通堵塞,中队长曾国雄立即向大队长肖湘东汇报此案,大队长肖湘东安排中队长曾国雄向白地市派出所报警,所长刘中意接警后火速赶到现场,疏导交通并将相关人员带回所内接受调查。
犯罪嫌疑人刘某民因涉嫌袭警罪被祁东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祁东警方提醒公众,人民警察肩负着捍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神圣职责与使命,维护民警执法安全就是维护国家法治尊严。民警执法权威不容挑衅和侵犯,对以任何方式辱警、袭警,阻碍警方依法履职的,都将被给予严厉打击,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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