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蒋晓倩 李双
6月26日,将自己名下数张银行卡租借给他人并牟取自身非法利益的男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衡山县公安局长江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
2021年5月份,衡山县公安局长江派出所民警在接到举报称辖区居民董某名下银行卡交易情况异常,极有可能在为犯罪分子的非法活动提供帮助。民警通过调查发现,董某并无固定工作,也没有经营的产业,但其名下的银行卡资金在近期内却流向复杂,且流水金额达1000000余元。通过分析研判,民警推断出董某极有可能参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办案民警发现董某名下的多张银行卡涉及到了多起电信诈骗的案件。民警随即与董某取得了联系,但面对警方的询问董某拒不承认其犯罪事实,声称其从为有过犯罪行为。办案民警在例举证据的同时给董某宣讲相关的法律政策,6月26日犯罪嫌疑人董某不得不来到衡山县公安局长江派出所投案自首。

目前,董某因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已被衡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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