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罗圆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依法惩治毒品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职能作用,在“6.26”第34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汝城法院于2021年6月21日、22日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4起涉毒品犯罪案件。
经审理查明:1、被告人谭某红在其租房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2、被告人朱某峰明知甲基苯丙胺系毒品而实施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3、被告人宋某能四次在其掌控的小轿车内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4、被告人何某乎明知氯胺酮系毒品而二次实施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上述四名被告人分别被该院判处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加强审判工作公开、公正、透明的力度,该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十余人参加此次审判活动。
禁毒工作任重而道远,汝城法院将坚持“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一日不能松懈”的工作要求,通过集中宣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普法宣传活动等方式,努力营造浓厚的禁毒宣传氛围,增强群众自觉抵制毒品意识,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hnz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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