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邵轶琳 蒲彦霖
近日,怀化铁路公安处怀化南站派出所接到报警称:G2183次列车一男子在动车上吸烟醉酒。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依法将该男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在传唤过程中,该男子情绪激动。民警将其强制带离并约束至酒醒再进行下一步处理。经查,该男子王某(男,33岁,云南省昭通市人)在G2183次列车4车厢6A的座位上吸烟。拒王某交代,其从威信站上车准备去长沙南站,上车后王某就从行李中拿出了一瓶中国劲酒,就开始喝酒。喝酒后的王某觉得自己有点头晕,便抽起了烟。迷迷糊糊中看见有一个警察向其走来,后面的事就记不清楚了。
王某醒酒后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写下悔过书。怀化铁路公安处怀化南站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胡某行政拘留10日。怀化南站派出所提示:醉酒违法犯罪不能免除法律责任,乘车出行需遵守公共秩序,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或者以暴力方式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