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徐晓彤 周志峰
随着科技的发展,无人机拍摄越来越被大众所喜爱。而拍摄也要注意区域场合,否则一不小心就会违反法律。近日,衡阳一男子想拍摄铁路夜景,凌晨四点在铁路沿线试飞无人机,被衡阳站派出所民警查获,最终男子被予以行政处罚。
2021年12月1日凌晨4时,衡阳站派出所执勤民警正在站区巡逻,听到一阵嗡嗡声逐渐靠近,抬头望去,一架遥控无人机在衡阳站上空距离约50米处进行航拍,拍摄站内建筑和火车线路,考虑到无人机可能对火车运行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民警迅速出警,在车站广场附近找到了正在遥控无人机的操作员。民警立即责令停止飞行作业,将无人机回收。
经调查,无人机操作员龚某系永州人,因刚买的无人机到了,心潮澎湃的龚某想用无人机拍摄铁路夜景,便在衡阳站周边使用新买的无人机进行试飞航拍。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经过全面调查取证,民警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项及第九十五条规定,给予龚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严禁私自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飞行物。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铁路警方温馨提醒,无人机属于低空飞行物,如果私自在铁路规定禁飞范围内放飞,有可能对铁路电气设施设备造成威胁,影响行车安全甚至威胁旅客生命安全。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规定,做到不在铁路规定范围内放飞无人机等低空飞行物,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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